2023云南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选调1人公告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昆政办〔2021〕44号)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情况简介


(资料图片)

(一)发展现状

1.中心属性及隶属关系。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毗邻“龙池荷叶碧连天,杨柳抚楼鸥鹭闲”的翠湖公园,是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中心成立及发展沿革。2005年,为全面推进昆明市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成立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2008年,为实现昆明市民办教育的突破性发展,成立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2016年,为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国考,加挂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方式运行,内设“一室四科”,即中心办公室,人才服务科,民办服务科,教师资格科,档案管理科。

3.中心职能及工作业务。中心秉承“服务学校、服务教师”的宗旨,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育和发展教育人才市场,维护学校(单位)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承担着昆明市教育体育系统学校及单位的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开发与管理、人才培训、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职级评定。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注册制度,承担昆明市及在昆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体系开放、标准统一、认定规范、管理科学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承担着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等重要业务工作。

(二)未来展望

1.忆往昔成绩可圈可点。自2006年以来,为昆明市招聘特岗教师10000余人,为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1500余人,举办20多场双选洽谈会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输送60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民办学校教师2000余人,组织实施教师资格面试10多万考生,认定发放教师证书10万余本,代理人事档案3000多份,服务近150多万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昆明市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的规范发展,全省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新时代新任务新征程。中心着眼于充分发挥教育人才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服务强市的支撑性和战略性作用,重点聚焦“教育人才创新服务,民办教育规范服务,教师资格国考服务”的目标任务,力争在未来五年,奋力实现教育体育服务能力质的跃升。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十四五中长期发展规》,中心将实施优质服务举措,加快建设省内教育体育人才、培训、资质、服务机构的步伐。

(三)报名感言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无论你是谁?只要你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教育情怀,那就把你的青春、智慧、才能贡献给昆明市教育体育事业吧!

开疆扩土思贤良,积极竞职“教育人才分中心”将是你不悔的选择,让我们在未来的岁月中携手共进,共同开创昆明市教育体育服务事业更加美好的明天!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岗位详见《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7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选调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6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操作说明详见附件《教师招考系统网络报名操作说明(参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要求

1.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取消公告将于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本次选调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目录。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无效。

5.网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7.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信息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打印《昆明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络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考试。

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查验相关证件材料;

(2)审查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二楼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

(4)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除提交与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选调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概不退还)。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个人简历以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可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自行打印,并携带此表前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各选调单位可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一栏签署资格复审意见留存。)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0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上午9:00。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于准考证打印时间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单人单座,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重点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详见《岗位计划表》。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选调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5.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中心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中心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中心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中心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6.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调动

拟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动资格。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昆明市人员调配相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及昆明教育人才网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聘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选调过程中及办理调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心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六)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拟调人员须服从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选调公告、《岗位计划表》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电话:0871-65152270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电话:0871-631355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1-63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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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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